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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明条例 创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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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0-14 23:52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和规范师生文明行为,乐山沫若中学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学习活动。校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德育副校长陈均介绍了《条例》的产生和意义,讨论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要求,积极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10月10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全体师生学习《条例》、践行《条例》,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带头示范传播文明。

通过国旗下讲话,副校长陈均还向全体学生宣读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部分条款,重点强调了关于“校园文明”和“网络文明”的具体规范,希望师生共同努力、互相监督,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

通过主题班会,组织学生深入学习《条例》。参照《条例》内容,班主任引导学生反思自己日常关注到的不文明现象,各抒己见,提出改进方法。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以《条例》为指南,规范自己的言行,做文明风尚的维护者和传播者。

本次《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学习活动中,学校高度重视,师生积极响应,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沫若中学也将提高认识,落实学习成果,为乐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添砖加瓦!

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条例》的宣传和践行,为创建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市做贡献。

编辑/初审:潘雨萌

复审:王生兰

终审:李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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