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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食材采购公告书(面粉、清油、蔬菜、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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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2-09 14:57

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拟对2020-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材进行公开邀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邀标要求的生产企业参加。

一、采购项目:小麦粉、纯菜籽油、蔬菜。

二、资金来源:学校食堂管理资金(学生自主就餐资金)

三、邀标项目:本项目采用分包投标,分为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包:小麦粉;第二包:纯菜籽油;第三包:蔬菜;第四包:调料(含干货、杂货)

四、商品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严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

()各包质量要求:

第一包:小麦粉:

1.产品规格:每袋小麦粉净重为25Kg

2.执行标准:按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GB1354-1986国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标一等及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和相应的检测报告。

3.包装制作:包装要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4.每批次小麦粉供货时必须提供本批次小麦粉的产品合格证。

5.产品在送达学校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

第二包:纯菜籽油:

1.产品规格:每桶纯菜籽油净重为25Kg

2.执行标准:纯菜籽油须符合食用油卫生国家标准GB2716-2005GB1536-2004国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标一级及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和相应的检测报告。

3.包装制作:采用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塑料桶(25kg/),要求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4.每批次纯菜籽油供货时必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

5.产品在送达学校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

第三包:蔬菜:

1.菜体:新鲜、清洁,无病虫害、腐烂、异味、畸形;允许少量机械师伤。

2.茄果类蔬菜已充分发育,色泽、果形正常。

3.拒收有明显农药残留或使用膨大素等禁用化学药品的蔬菜。

4.供货时每月必须提供至少1次蔬菜合格质检报告。

第四包:调料(含干货、杂货)食盐、白糖、味精、鸡精、胡椒面、花椒、花椒面、辣椒面、干辣椒、八角、麻油、酱油、豆瓣酱、料酒、酿造醋、花生、粉条、木耳、海带、豆浆皮、鸡蛋、紫菜、淀粉、广姜、香草、生抽、老抽、餐洗用品(餐洗液、洗碗巾、洗碗刷、钢丝球、垃圾袋等)等。

1.原料规范:

(1)色泽:色泽正常。

(2)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3)性状:油酱酱体均匀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

(4)包装质量:封口平整、严密,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5)杂质:无明显肉眼可见杂质,无沉淀物,无异物,无霉坏。

(6)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7)袋装、瓶装、桶装调料:有标签,标签上有生产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8)花椒:麻味足,香味大,身干。

2.微生物指标:不得检出致病菌。

3.不合格品处理:

(1)若粉包一箱中有两包以上破包、漏包,作单箱退货处理,三箱以上全部退货;若酱包一箱中有1包以上破包、漏包,作单箱退货处理,三箱以上全部退货。

(2)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产品有产气状况,一律作全批次退货处理。

(3)若产品中3箱以上重量不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1995)规定要求,作整批退货处理。

五、招标控制价:

1.第一包:小麦粉采购控制价在1.80/斤—2.00/斤。

2.第二包:纯菜籽油采购控制价在5.00/斤—6.50/斤。

3.第三包:蔬菜采购控制价为不高于市场批发价10%(0-10%) [说明:市场批发价由沫若中学组织人员询价沙湾、市中区、峨眉三地批发市场,三地蔬菜的最低市场批发价为采购控制价的市场批发价,适时可邀请蔬菜供应商参与考察;每半个月组织询价1次,作为此后半月的所供蔬菜的定价(半个月一个定价)]

4.第四包:调料干货采购控制价为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独立承担食堂原材料配送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产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材料。

第三包提供: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书或有检测蔬菜农残专业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系供应商的应有与该生产基地合作协议。

6.提供配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交通运输等实施设备。

7.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系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时间及资料装订

()投标时间20191213日上午10:00以前(上交2份相关材料:一正本一副本)。

()投标材料装订顺序(分包装订)

1.封面:沫若中学食材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第       ;投标单位:   (盖鲜章);时间:  

2.目录;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产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材料;农业产业化先进企业或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证明材料、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获AAA级、或企业获省级及以上“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复印件)

6.第三包提供: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书或有检测蔬菜农残专业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无违纪承诺书(正本为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8.投标食材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见附件四,正本为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9.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交通运输等设备设施材料。(图片、复印件)

10.配送人员持健康证。(复印件)

说明:本次投标人只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做标书;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正本需盖有鲜章,副本复印即可。

八、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91213日上午10:00开标。

2.地点:沫若中学园艺楼二楼会议室。

九、评标组、监督组:

1.评标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7人进行评标。

2.监督组:学校将邀请区教育局纪委或计财管理人员1名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十、评标程序、办法:

()评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价。

1.用附件三《开标一览表》进行现场报价。

2.低于招标控制价最低价的和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3.报价包括:食材、税收、包装及学校前的所有配送、搬运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提供小麦粉、纯菜籽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一年)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蔬菜每月询价二次,根据市场批发价格进行调整定价。

()确定中标人办法:

1.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每包不限投标人,只要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即开标,在招标控制价内双方集体商谈定价。

2.第一、二、四包在报价相同情况下,对以下事项进行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1)获得农业产业化先进企业或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2)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获AAA级: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3)企业获省级及以上“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省级3分,国家级5分。

3.第三包在报价相同情况下,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若报价还相同,对以下事项进行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1)蔬菜生产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书: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2) 蔬菜生产企业有检测蔬菜农残专业设备:1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在沫若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sclsmrzx.com/沫中快讯栏目)公示3天。

签订及履行合同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公示结束且无质疑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由评标结果第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合同履行:

1.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贰仟元;若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不再退还

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若出现违约情况的,扣除1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的扣除1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4.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三)供货时间、数量:

1.供货时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供货数量:按照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动态供货,并接受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付款:

中标人交货时,由学校依据合同组织采购组、监督组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学校相关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至少三人,三人中至少1人是监督组人员);供货方凭学校采购组、监督组人员验收签字的供货单,于每月25日到学校食堂团长处结算、审核后签字,再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校长审核签字,然后提供相应数额的税务发票,附上供货验收清单方能进行结账,以转账方式付款(第一次结账时需提供银行账号等);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货款。供货方不按照结算要求提供凭证的,不予结算付款。

十三、本投标邀请在沫若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lsmrzx.com/沫中快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沫若中学。

十四、采购人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3441948        机:13608131665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33-3440730        机:18981370991

    编:614900

传真号码:0833-3440730

2019129

附格式:

附件一:关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合法经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且无违法、违规的记录。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第   包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税收、包装、运输等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一切费用。

2.分包报价。

3.恶意竞标的作为废标处理。

4.第一包、第二包需在供货商家及规格型号栏中注明品牌、规格、型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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